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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25年度药学专业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| |||||||||
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关于报送2025年度药学专业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》(苏药监人〔2025〕30号)通知要求,现就报送2025年度药学专业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(一)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以及质量监督(审评、检验、核查、监测与评价)等工作,符合有关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。 (二)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,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。 (三)公务员(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)、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。受到党纪、政务、行政处分的,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。 二、申报时间、联系电话 (一)网上申报时间:2025年6月15日至8月20日,逾期无法申报。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(https://www.jssrcfwypt.org.cn)职称专栏,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,通过系统下载打印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》(一式三份)。 (二)材料初审时间:2025年6月15日至9月5日,请申报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处(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105号1519室)进行初审,逾期不予受理。 (三)咨询电话:0519-88588053 三、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详见《关于报送2025年度药学专业(药品)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》(苏药监人〔2025〕30号),通知及其附件可登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。
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|